一、复试基本要求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基本要求参照《南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网址:https://yzb.nankai.edu.cn/2026/0323/c5508a591199/page.htm )
二、复试网上确认
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含调剂考生和因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上线考生))须在网上进行确认。
考生复试网上确认时间:3月25日14:00-3月27日14:00,网址:https://yzxt.nankai.edu.cn/intern/frontend/web/gs-grade-master-retest/index。
三、资格审查
请考生于2026年3月30日中午12点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并提交邮箱018055@nankai.edu.cn,文件和邮件命名方式均为:报名学院-报名专业-考生姓名.pdf(如:计算机学院-计算机技术-张三)。
其中涉及到的电子版材料要求必须是pdf格式,不得用png截图格式。
(一)《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签名和日期必须手写。
(二)身份证。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三)从教育部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四)学籍学历材料
1、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pdf扫描版(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前置学历成绩单如果遗失考生可到毕业院校教务处补开或从档案中复印)。
2、2026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未取得毕业证(须2026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还需提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4、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注意不是《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不能用毕业证替代。
5、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6、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学院将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严格审查,对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验证,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报到
(一)缴纳复试费
缴费标准:90元/人次
时间要求:2026年3月30日中午12点前完成
缴费方式:转账
缴费信息如下:
南开大学账号全称:南开大学
账号:120066032010149600156
汇入地点:天津市
汇入行:交通银行南开大学支行
转账时请务必备注:计密网2026硕士复试费+姓名
(二)报到、资格审查和现场抽签
报到时间:2026年4月1日早上8点
报到地点:南开大学计算机学院楼六楼共享大厅
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审查后返还。
(三)复试安排(具体安排将通过邮件另行通知):
1、复试形式为现场面试,面试差额不少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2、复试时间:2026年4月1日
3、复试地点:南开大学津南校区计算机学院楼
4、复试要求:
(1)现场携带至少5份纸质个人简历,应附英语最高水平证明(全国大学生英语考试四级/六级成绩证明)和前置学历成绩单复印件,入场后交给面试秘书老师;
(2)需提前准备10分钟PPT讲述,并于3月31日中午12点前提交至邮箱018055@nankai.edu.cn,PPT命名方式为:报考专业-本人姓名,例如:计算机技术-张三。PPT文件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五、复试录取
(一)我院复试权重为30%,录取成绩计算公式:
录取成绩=(总分满分为500的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录取成绩=(总分满分为300的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二)复试成绩低于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每门满分为100分,有任意一门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考核形式为笔试。对于在报名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即使目前已取得本科毕业证,报名信息不得修改,复试时仍须加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依次比较如下成绩项:初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总成绩,初试外国语科成绩。若考生初试外国语科成绩仍相同,则在学院内没有剩余计划可用于补充的情况下,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予录取。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六)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七)复试工作完成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不再另行通知,公示期为7日。
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一)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三)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学院设置了单项考核成绩合格标准的,单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具体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布的通知为准)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九)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者,不予录取。
(十)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录取。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22-23503438
(二)联系邮箱:018055@nankai.edu.cn
(三)学院网址:
计算机学院https://cc.nankai.edu.cn/
密码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https://cyber.nanka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