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以下是学院针对今年本科生创新项目应结项项目结题评审工作安排的补充通知。附件中包含了学校文件,请大家仔细阅读,按要求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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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算机学院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本科生创新项目结项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受“疫情”影响,我校非毕业年级尚未返校,根据《关于2020年本科生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暨优秀项目评选的通知》(教通字〔2019〕64号)、《关于2020年本科生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暨优秀项目评选的补充通知》文件内容要求,现对计算机学院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本科生创新项目结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学校工作日程安排
工作程序 | 时间 | 工作内容 |
在线申报 | 截止时间: 2020年5月18日 24:00 | 项目组长在“大创”系统内填报项目成果及结项报告,提交后及时提示导师在线审核,导师可退回修改。导师审核通过,则不再接受修改。另请务必提前在线填报,为导师审核及修改留出充足时间。 |
学院组织结题评审 | 2020年5月19日 至 2020年6月1日 | 学院组织线上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在“大创”系统内做好专家组分配、审阅、学院意见录入及项目推优工作。 |
项目信息变更申请 | 2020年5月19日 至 2020年6月15日 | 结题项目组可在“大创”系统内进行项目信息变更申请,变更后的项目信息将成为结项证书上的最终信息。逾期不再接受项目信息变更申请。 |
优秀项目评审 | 2020年6月中上旬 | 教务处开展优秀项目评选工作。 |
校内公示 | 2020年6月中旬 | 公示验收结果和拟奖励优秀项目。 |
公布验收结果和优秀项目 | 2020年6月中下旬 | 发布公告验收通过项目和优秀项目相关文件。 |
证书发放 | 2020年6月底 | 公示期过,学校将为优秀项目颁发获奖证书,为验收合格项目颁发结题证书,每个项目组一份。其中市创项目结题证书由天津市教委发放,时间待定。 |
此次创新项目结项统一采用项目组“网上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结题评审。流程包括申请者介绍项目(含PPT演示)、回答问题、专家评议等环节。
(二)评审工作平台
“网上答辩评审”以飞书为主要平台。
(三)工作日程及具体安排
时间 | 工作任务 | 负责人 |
2020年5月19日 | 在系统中批量下载项目研究报告。对研究报告进行“查重”检测。检测结果作为验收和评优的重要参考。 | 教学办 |
2020年5月20日 | 确定参加网上答辩评审的专家和学生,向老师和学生发送答辩用软件及备用软件。 | 教学办 |
2020年5月21日—2020年5月22日 | 收集并解决飞书登录、操作问题,在飞书上建立群组、文件夹。 组织答辩学生及评审老师进行软件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 答辩学生、评审专家、教学办 |
2020年5月26日 | 进行结项答辩(具体答辩时间段另行通知) | 答辩学生、评审专家 |
2020年5月27日 | 对参加评审的项目进行排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 评审专家、教学办 |
三、其他情况说明
考虑到网络远程答辩对硬件设施的要求,特对网上答辩评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硬件设施要求
推荐各位评审老师与答辩学生自带拥有内置摄像头,并安装好飞书、腾讯会议软件、内存状况良好的笔记本电脑,在网络状况良好的地点提前对相关软件进行调试。
飞书软件自带录屏录音功能,为保万无一失,建议评审专家组中负责计时的老师在电脑上同时安装EV录屏软件,提前调试,在答辩过程中全程开启。
本文中提到的相关软件后续将会把安装包文件打包整合至百度网盘,并提供下载链接和提取码,供大家下载使用。
(二)其他预案
1. 答辩软件
答辩主要使用飞书软件进行,腾讯会议+EV录屏作为第二预案、QQ群视频+EV录屏作为第三预案,如在答辩当天,答辩小组成员中多数人的飞书、腾讯会议等软件不幸出现问题导致答辩无法顺利进行,答辩小组可利用QQ中的群视频功能继续进行答辩,此时要求负责计时工作的评审老师使用EV录屏将答辩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 答辩学生
创新项目结项评审工作是对项目组集体工作成果的评审,为保证网上答辩评审过程顺利进行,此次答辩要求每个项目组除负责同学外,另有一到两位组员同学与项目组负责同学一起准备答辩材料,并全程参加网络答辩评审。
3. 网络问题
答辩期间,如有同学偶尔出现断网情况,可适当等待网络系统恢复。
答辩期间,如有同学连续两次出现断网的情况、或网络确实不畅通的,由旁听项目组组员同学接替断网同学完成本组答辩过程。
个别同学的网络问题导致答辩过程不连续的,评审专家应注意把握该同学程的累计时长与本组其他同学基本一致。
如答辩当天出现大面积网络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问题,请负责计时工作的评审老师及时联系学院教学办协助解决,必要时可给予一次在5月31日前调整答辩时间的机会。
注:根据《关于2020年本科生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暨优秀项目评选的通知》要求,首次检测总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20%低于40%,经导师同意并修改后二次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验收评审,但不得参加项目推优;检测总文字复制比高于40%或二次检测复制比高于20%,认定该项目“验收不合格”。检测结果作为验收和评优的重要参考。